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作者:组织人事处发布时间:2018-10-25浏览次数:2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全过程严格有效监督,保证党员发展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发展党员应按照客观真实、程序规范、对党负责、全程留痕、有责必究的原则,如实记录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接收,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等5个阶段的程序执行情况,客观反映党员发展的全过程和相关责任主体履职情况,使每个党员的发展过程可追溯、可倒查。

第三条 发展党员纪实的主要内容:

(一)申请入党阶段

工作流程:党支部在接到入党申请人书面申请后,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党支部按照一人一档、一事一记的要求,填写《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以下简称《纪实表》),建立发展党员全程纪实档案。基层党组织对入党申请人的培养观察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纪实内容:1.入党申请书;2.个人自传;3.党支部谈话记录表。

(二)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培养教育阶段

工作流程:党支部在入党申请人中通过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支部委员会研究等程序产生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材料报党总支,由党委审查同意后发放《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党支部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纪实内容:1.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大会记录;2.党支部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会议记录;3.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4.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5.其他需入档材料。

(三)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阶段

工作流程: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后,在广泛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党支部研究确定拟发展对象人选,并对其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党支部将拟发展对象人选报上级党总支、党委备案审批,经同意后,正式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为发展对象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继续教育培养和考察,并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合格后,安排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纪实内容:1.党内外征求意见记录;2.发展对象推荐表;3.党支部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的会议记录;4.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5.发展对象备案报告及批复;6.政审函调材料及党员群众对其现实表现的证明材料;7.政审综合报告;8.培训结业证书;9.其他需入档材料。

(四)预备党员接收阶段

工作流程: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支部委员会根据本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指标,集体讨论拟接收预备党员情况,并报请上级党总支、党委预审。预审合格后,核发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统一印制并编号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安排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手工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支部委员会要及时将决议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将所有入党材料报上级党总支委员会审议、党委审批。

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党委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和表决。党委表决通过后,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填写审批意见,注明预备期起止时间,书面批复党支部并下发《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党支部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

纪实内容:1.拟发展对象预审情况登记表;2.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会议记录及决议;3.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及表决结果报告单;4.党支部提请审批接收预备党员的请示;5.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6.党总支委员会、党委审批接收预备党员的会议记录;7.其他需入档材料。

(五)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阶段

工作流程:接收预备党员后,党支部(总支部)安排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每半年向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并由入党介绍人、党支部进行一次考察,将培养考察意见记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预备期即将期满,预备党员向党支部书面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对拟转为正式党员的对象进行公示,并组织考察,形成考察意见记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符合转正条件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是否同意预备党员转正,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记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及时将预备党员转正情况报上级党总支审议、党委审批。党委履行审批手续,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不能按期转正的,由党支部按有关规定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并报党委审批、备案。延长预备期期满时,由党支部按相关规定履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纪实内容:1.预备党员思想汇报;2.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3.转正申请书;4.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登记表;5.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会议记录及决议;6.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及表决结果报告单;7.党支部提请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请示;8.党总支审议会议记录;9.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会议记录;10.其他需入档材料。

第四条 全程纪实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段把关。组织人事处负责管理监督,各基层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委员(或党务工作者)负责具体操作。纪实完成后,基层党组织组织委员应逐一核实相关纪实材料是否完备,发展记录不全或材料缺失的、程序不到位、填写不规范的,应及时补记或通知有关人员补齐材料,并如实填写《纪实表》。

第五条 从事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以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准确做好纪实。审签人、审核人应对记录内容认真核对、严格把关。参与党员发展工作的人员要及时向纪实人员提供各种应当纪实的真实情况和信息,严禁弄虚作假和故意泄露纪实内容。

第六条 各基层党组织执行全程纪实的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本党(总)支部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对未开展全程纪实、不按规定记录或作虚假记录的相关党组织和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责任党组织和责任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在全程纪实中严重违规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同时视情削减其下一年度发展党员指导计划。

附件:1、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

   


附件1

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

个人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入团时间


民主党派及入党时间


最高学历、学位及毕业院校


 


所在单位、职务或职业


身份证号


现居住地详细地址


户籍地址


党(总)支部名称(公章):                                                                                                                                               填报日期:              

申请

入党

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

支部派人谈话时间:

谈话中是否发现问题:

谈话人签名:

入党积极分子

确定

培养教育

推荐情况

支委会讨论

党委审查


推荐时间

参加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

得票情况

会议时间:

审查时间:

党员群众




应到/实到人数:

审查结果:


表决结果:

群团组织




支部书记签名:

党委书记签名:

近亲属资格审查

情况

组织部门审查时间和意见:

培养人(联系电话)


审核人签名:

培养人(联系电话)



考察时间

支部审定时间及考察意见


考察时间

支部审定时间及考察意见

1次考察



2次考察



3次考察



4次考察



发展对象

确定

教育考察

测评时间:

支委会讨论

公示

总支委员会审议

党委会集体审批


测评人数:

会议时间:

时间:

审批时间:

审批时间:


主持人:

应到/实到人数:

公示期间举报及查核情况:




同意

不同意

弃权

表决结果:





支部书记签名:


支部书记签名:

党总支书记签名:

党委书记签名:






政治审查

政审时间:

党委确定发展对象时间:


综合治理部门意见:


计划生育部门意见:

最后一次集中培训时间及结果:


户籍地、居住地党组织意见


预备党员

接收

支委会讨论

党委预审

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总支委员会审议

党委会集体审批


会议时间:

审查时间:

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


应到/实到人数:

审查结果:


应到/实到人数:

应到/实到人数:

应到/实到人数:


审查结果:

票决结果:

讨论结果:

讨论结果:


支部书记签名:

审查人签名:

支部书记签名:

总支书记签名:

党委书记签名:


《入党志愿书》编号:

预备期时间:


预备党员

教育考察

转正

入党宣誓时间:

支委会讨论

公示

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总支委员会审议

党委会集体审批


预备期考察

1次时间:

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


应到/实到人数:

应到/实到人数:

票决结果:

应到/实到人数:

应到/实到人数:

应到/实到人数:


1次时间:

表决结果:

讨论结果:

讨论结果:

票决结果:


申请转正时间:

支部书记签名:

支部书记签名:

支部书记签名:

总支书记签名:

党委书记签名:


其他重要

情况

记录



(不够可另附纸张)

记录人(签名)

审核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