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

作者:组织人事处发布时间:2018-10-25浏览次数:1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分两种情况: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往所去单位党组织;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父母居住地党组织(街道、社区、乡镇)或者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流程:

1毕业生到学院所属二级院系党(总)支部领取并填写好组织关系转移申请表,由二级院系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签字、盖章。

2凭毕业生本人组织关系转移申请表到组织人事处(办公楼301)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3、毕业生党员档案由学院组织人事处审查无误后(并备案登记有关办理人信息)密封并交给本人(办理人)随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同转出。

①省内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发起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毕业生携带个人党员档案至新工作单位报到;

②跨省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携带学院组织人事处介绍信至上一级组织部门——株洲市委组织部,再由株洲市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转出组织关系,连同毕业生个人党员档案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至新工作单位报到。

4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按以“123”的流程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父母居住地党组织(街道、社区、乡镇)或者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