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开通运行
有关事项的通知
近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正式开通。为做好系统业务应用推广,让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越用越好、越用越活,实现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方法手段从手工操作状态向信息化、智能化、精准化、高效化转变,根据中组部通知要求,现就系统开通运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中组部依据工作规划,按照以用为本、积极稳妥、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先行开通运行党组织和单位信息管理、党员信息管理、组织关系转接3个子系统,在培养好基层应用习惯的基础上,逐步开通运行其他子系统。这项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筹组织实施,市、县两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省直行业系统党(工)委督促落实,基层党委(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下同)和接入系统的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下同)具体操作。
二、主要任务
1. 维护党组织和单位信息。基层党组织新建、合并、分设、撤销和整建制转移以及相关信息项内容变动的,由上级党组织依据有关文件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在党组织和单位信息管理子系统中维护信息,并同步设置和分配管理员账号及权限。地方党委、部门(系统)党委(党组)的变动信息由本级党委(党组)组织部门负责维护。
2. 维护党员信息。党员出党、死亡、停止党籍以及相关信息项内容变动的,由党支部依据有关文件材料,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基层党委,基层党委于15个工作日内在党员信息管理子系统中维护信息。接入系统的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授权,可直接在系统中维护学历、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部分信息。发展党员子系统开通前,新发展党员信息暂由基层党委在党员信息管理子系统中维护。
3.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在隶属于湖南省委以内的党组织间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通过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实现无纸化办理。超出上述范围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时,还需由具有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具纸质介绍信,党员持介绍信办理(具体流程见附件1),待条件具备时再实现全国范围内全程无纸化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各级党组织每月19日前要将组织关系转接审批事项处理完毕,省委组织部每月20日前向中央组织部上报一次数据库。
三、有关要求
1. 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党(工)委要将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放在非常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解决人财物、长效体制机制等问题,确保系统使用和业务推广工作长期健康发展。各级组织部门要认真做好部署安排、系统运维和信息安全等工作,尽快把人员力量配齐配强,对重点工作任务科学安排、倒排工期、责任到人,高效有序地推进落实。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协同,打通职能分割,打破工作壁垒,建立跨部门的工作组,党员管理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在业务指导和办理、配套政策研究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信息化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技术保障,做好技术管理服务、信息化督察督导工作,建立信息化部门和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共同推进工作的机制。基层党委要根据党组织和党员规模至少明确1名信息管理员,负责日常信息维护、相关业务办理等。
2. 开展数据校核。各地各系统要组织对前期采集的信息进行复查复核,指导基层党组织扎扎实实比对党组织成立文件、党员入党志愿书等原始材料,一条一条核准信息,努力做到原始档案资料、信息采集表、系统信息三者相一致,做到信息完整度100%。针对系统逻辑校验进行特殊颜色标注的不准确、不规范、不完整的信息项,重点进行核对,特别是入党日期和转正日期不规范的问题,如无特殊原因,经基层党委认定,按照《工作问答(一)》中不同时期入党起算时间和预备期有关规定修改。针对高校、人才服务机构、非公企业等信息漏采较多、准确率低的问题,突出这些重点领域,结合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等工作,专门进行工作调度和督促,该补录的补录,该修改的修改,确保不留“空白点”。党内统计子系统将明年上线运行,各级要认真做好2016年度党内统计和采集信息的数据比对工作,下一步,省里将结合党内统计评审工作开展数据校验,把异常数据信息及时反馈各地各系统进行修改,确保两套数据一致起来,尽快实现资源整合、无缝转移。
3. 加强督促指导。各地各系统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结合指导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校核、补采补录的督查力度。督查要体现“随机、精准、点穴”,根据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数量,尽量扩大抽查比例,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搞好数据治理。结合基层党务工作者轮训工作,强化对业务知识、系统操作应用的培训,帮助解决基层党组织遇到的具体问题,为基层党组织充分利用系统开展业务奠定基础。对于在数据分析核查中发现的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合理、调整不及时、隶属关系不明确等问题,要指导相关党组织在日常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开展信息采集工作以来至本通知印发前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变动信息,请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维护。
4. 健全工作制度。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基层党委要建立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业务应用、人员管理、安全保密等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凡维护党员出生日期、入党日期、转正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均应将相关依据材料存档备查,确保信息维护可追查、可追责。在组织数据采集、汇总、导出以及日常维护工作中,除正常业务需要外,一律不得向外提供、传播和泄露有关信息,在信息维护中弄虚作假以及违规泄露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运行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将适时对信息质量、日常维护、业务应用等开展督查。 附件:1.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南
2.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部分子系统功能权限初始设置表
2017年12月18日
附件1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南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党组织和单位信息管理、党员信息管理和组织关系转接3个子系统操作指南如下(详细用户操作手册已上传至“采集群”的群文件中)。
一、系统设置
在前期信息采集工作中,各级党组织已从上至下逐级建立了管理员账号和用户账号。本次应用推广工作需要各级党组织的管理员登录系统逐级检查下级党组织的管理员账号和用户账号是否配置正确,以及下级党组织的功能授权是否符合工作需要。如下级党组织没有账号,需上级党组织自行给下级党组织创建。
(一) 账号创建
1.管理员账号创建。用本级党组织管理员账号登陆系统,在“系统设置-用户管理-系统用户管理”功能中,本级党组织管理员可以为下一级党组织创建管理员账号,初始密码为“12345678”,下级党组织管理员首次登录系统会提示必须修改密码。管理员账号登录后只能进行系统设置、账号创建和功能授权等系统管理工作,账号名一般设为“hns”+党组织代码后6位(例:hns002074)。
2.用户账号创建。用本级党组织管理员账号登陆系统,在“系统设置-用户管理-业务用户管理”功能中,管理员可以创建本党组织的用户账号,初始密码为“12345678”,用户首次登录系统会提示必须修改密码。用户账号登录后进行党组织和单位信息维护、党员信息维护、组织关系转接等业务工作,账号名一般设为“hn”+党组织代码后6位(例:hn002074)。
(二) 功能授权
各级党组织管理员对下级党组织的功能权限进行配置,权限直接分配到党组织,不细分到管理员和用户账号。功能权限初始设置见附件2,如需调整所属党组织功能权限,须报党组织批准。
二、党组织和单位信息管理子系统
用户在党组织和单位信息管理子系统中进行党组织和单位信息维护,新建、删除和改变党组织隶属关系等操作。若发生党组织合并、分设、整建制转移等情况,通过多步骤的操作实现。
(一) 党组织和单位信息维护
在党组织信息维护页面,使用“编辑”功能(图标为),在弹出的编辑页面对党组织名称、书记、联系人、单位名称等信息进行维护。
(二)新建党组织
在党组织信息维护页面,使用“新建下级党组织”功能新建下级党组织。
(三)删除党组织
在党组织信息维护页面,使用 “删除”功能(图标为),删除党组织。删除党组织前,必须保证删除的党组织没有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如果该党组织有下级党组织,则必须先删除其下级党组织或将其下级党组织整建制转移到其他党组织。如果该党组织还有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先通过“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将所有党员(含预备党员)转至其他党组织。
(四)改变党组织隶属关系
在党组织信息编辑页面,通过“选择上级党组织”功能,重新指定该党组织的上级党组织。该党组织将整体隶属于新指定的上级党组织。
(五)多步骤处理
1.党组织合并。当出现党组织合并时,应视情况进行操作。例如:
(1)A和B两个党组织,需要将B党组织合并到A党组织,应先将B党组织下的所有党组织和党员,使用改变党组织隶属关系或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操作,全部转到A党组织,然后再删除B党组织。
(2)A和B两个党组织,需要合并为C党组织,先新建C党组织,然后将A和B党组织下的所有党组织和党员,通过改变党组织隶属关系或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操作,转到C党组织,然后再删除A和B党组织。
2.党组织分设。分设时,同样需要视情况进行操作。例如:
(1)A党组织,需要分设为A和B两个党组织,先新建B党组织,然后将A党组织下需要调整的党组织和党员,通过改变党组织隶属关系或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操作,转到B党组织。
(2)A党组织,需要分设为B和C两个党组织,先新建B和C两个党组织,然后将A党组织下需要调整的党组织和党员,通过改变下级党组织隶属关系或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操作,转到B和C党组织。
3.整建制转移。使用改变党组织隶属关系或组织关系转接等操作完成。
三、党员信息管理子系统
用户登录系统,在党员信息管理子系统中进行党员信息维护、新增党员、删除党员等操作。
(一) 党员信息维护
在党员信息维护页面,通过党员信息“编辑”功能(图标为),对党员姓名、性别、学历等基本信息进行维护。
(二) 新增党员
在党员信息维护页面,使用党员信息“补录”功能,在弹出的页面填写党员姓名和身份证号,选择新增原因,完成新增党员操作。
新增党员的原因有“新发展”“恢复党籍(归国)”“恢复党籍(重新取得联系)”和“其他原因增加”4类,如某类原因显示灰色不可选择,表明当前用户不能进行此类新增操作,请联系上级党组织管理员进行授权,或按有关规定将此类情况报到上级党组织,由上级党组织用户进行操作。“恢复党籍”情况分为两类,因失联党员被找到而恢复党籍的和因出国后归国恢复党籍的,权限一般设置在县级党组织。“恢复党籍”操作应首先由有权限党组织新增该党员信息,再由基层党委开展日常管理。“其他原因增加”权限一般设置在县级及以上党组织,主要用于补采补录党员信息等情况。
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包括从省、系统外转入的)应使用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使用“外系统转入登记”进行转入操作,不能使用新增功能代替。
(三) 删除党员
在党员信息维护页面,通过党员信息“删除”功能(图标为),选择删除原因,完成党员删除操作。
与“新增党员”对应,删除党员原因有“出党”“停止党籍”“死亡”和“其他原因减少”4类,如某类原因显示灰色不可选择,表明当前用户不能进行此类删除操作,请联系上级党组织管理员进行授权,或按有关规定将此类情况报到上级党组织,由上级党组织用户进行操作。“其他原因减少”权限一般设置在县级以上党组织,主要用于处理重采、错采党员信息等情况。
因 “出党”“停止党籍”“死亡”删除的党员信息,在“历史党员管理”功能中查看,如有误操作可以使用“撤销”功能撤回误操作。因“其他原因减少”删除的党员信息,通过“补录”功能输入身份证号码找回。
转出组织关系的党员(包括转到省、系统外的)应使用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进行转出操作,不能使用删除功能代替。
四、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
用户登录系统,在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业务。
(一)基层党委内部转接
在同一基层党委所辖的各党支部间使用“基层党委内部转接”功能,实现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快速办理。是否使用此功能请各地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确定。
(二)省(区、市)、部门(系统)范围内转接
省(区、市)、部门(系统)范围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全程网上审批,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建议转接目的地党组织为基层党委,再由目的地党组织分配到党支部。
如,一名党员要从某省A县B镇C村党支部转至D县E镇F村党支部,按相关规定县级党组织具有全国范围内转接权限,乡镇党委具有县内转接权限,系统内的权限也相应配置。转接工作由党员所在的B镇党委或C村党支部用户发起,提出“申请”,核对党员信息并填写电子介绍信,转接类型选为“省(区、市)、部门(系统)范围内转接”,目的地选择E镇党委(系统进行模糊匹配),建议写明组织关系转接的原因,便于目的地基层党委把组织关系落实到党支部。系统自动生成转接路径,依次送B镇党委、A县党委、D县党委、E镇党委“审批”。审批通过后,E镇党委在确认党员本人报到后,点击“接收”,核对党员信息并将党员编入F村党支部,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回执,完成转接。
在网上转接过程中如发现有误操作,需联系当前正在办理审批的党组织使用“审批”功能中的“不同意”操作,逐级退回该转接申请。
(三)全国范围内转接
全国范围内的组织关系转接需分段网上审批。
如,一名党员要从甲省A县B镇C村党支部转至乙省D县E镇F村党支部。由B镇党委或C村党支部用户发起,提出“申请”, 核对党员信息并填写电子介绍信,转接类型选为“全国范围内转接”,目的地填写E镇党委名称(系统不进行模糊匹配)。系统自动生成转接路径,依次送B镇党委、A县委组织部“审批”。A县委组织部核对党员信息并审批通过后,点击办结按钮,通知党员前来,当面打印出纸质介绍信和党员信息采集表,加盖公章后交党员携带。
党员携带纸质介绍信和党员信息采集表到达乙省后,先到D县委组织部报到,提交纸质介绍信。D县委组织部验明党员身份,使用“外系统转入登记”进行转接,将纸质介绍信录入系统,转接类型选为“全国直接转接”,勾选“外系统转入登记”,目的地选择E镇党委,系统自动生成转接路径,送E镇党委“审批”。党员本人到E镇党委报到,提交党员信息采集表。乡镇党委用户点击“接收”,将党员编入F村党支部,并根据党员信息采集表和其他相关材料补充完善党员基本信息,同时打印回执传回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跨省全程网上转接组织关系,目前只在部分省市试点,待全国业务数据交换区建成后,再升级改造软件实现业务网络化对接。
附件2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部分子系统功能权限初始设置表
分类 | 功能权限 | 初始设置 | |||||
党支部(党总支、党委) | 基层 党委 | 县级组织部门 | 市级组织部门 | 省级组织部门 | |||
党组织机构目录维护 | 新增下级党组织 | 有 | 有 | 有 | 有 | ||
删除下级党组织 | 有 | 有 | 有 | 有 | |||
调整下级党组织隶属关系 | 有 | 有 | 有 | 有 | |||
设置下级党组织管理员和用户帐号、权限 | 有 | 有 | 有 | 有 | |||
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维护 | 维护党组织部分信息 | 有 | 有 | 有 | 有 | 有 | |
维护党员部分信息 | 有 | 有 | 有 | 有 | 有 | ||
维护党组织信息 | 有 | 有 | 有 | 有 | |||
维护党员信息 | 有 | 有 | 有 | 有 | |||
新增党员 | 新发展 | 有 | 有 | 有 | 有 | ||
恢复党籍(失联) | 有 | 有 | 有 | ||||
恢复党籍(回国) | 有 | 有 | 有 | ||||
其他原因 | 有 | 有 | 有 | ||||
删除党员 | 死亡 | 有 | 有 | 有 | 有 | ||
出党 | 有 | 有 | 有 | 有 | |||
停止党籍 | 有 | 有 | 有 | 有 | |||
其他原因 | 有 | 有 | 有 | ||||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 基层党委内部转接 | 有 | 有 | 有 | 有 | ||
发起转接申请 | 有 | 有 | 有 | 有 | 有 | ||
接收党员到党支部 | 有 | 有 | 有 | 有 | |||
县内转接 | 有 | 有 | 有 | 有 | |||
省(区、市)、部门(系统)范围内转接 | 有 | 有 | 有 | ||||
全国范围内转接 | 有 | 有 | 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