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份学院对编制内职工医疗个人账户进行“铺底”

作者:组织人事处发布时间:2018-10-29浏览次数:2

根据株洲市医保局通知,经学院领导批准,决定于20189月底对我学院编制内职工(含退休人员)医保个人帐户进行“铺底|”。在职人员铺底标准:201712月工资+津补贴(财政审核工资),   退休人员铺底标准:基本退休费+按职级发放生活补贴(财政审核工资)。铺底金额将在十月份打入职工个人社保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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