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学院同意并将发文,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将按此方案组织实施。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湘人社函【2011】75号)、《株洲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工作宣传提纲》等有关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制度的重要文件、方案、提纲转发,请各部门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领会精神,保证学院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学院宣传资料):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
2、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
3、《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湘人社函【2011】75号
4、《株洲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5、《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工作宣传提纲》
学院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