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
15号-17号,为目标管理年终考核“自评公示”及“考核领导小组评议”阶段。请负责提供考核评分的部门,根据各系(部)、部门自评情况、实地考查情况及日常检查情况,对各系(部)、部门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测评打分。12月17日前,负责提供考核评分的部门将评分表交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系(部)、部门自评材料放在“校园网-人事处-通告”栏目内;考核领导小组评分表放在“校园网-人事处-文件下载”栏目内。
目标管理年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0年十二月十五日